农药复配是指将两种或多种农药按科学原则复配使用,以提高防治效果、降低成本并减少抗药性风险。其核心包括复配顺序、理化兼容性、功能互补性三大原则,需避免拮抗反应、药害及毒性叠加等风险。实际上农药复配使用效果好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复配原则和复配顺序,这里做以介绍。
一、农药复配使用原则
1、功能互补。选择作用机制或靶标不同的农药组合,如杀虫剂与杀卵剂复配使用可覆盖害虫全生命周期。
2、理化兼容。避免酸碱中和如波尔多液不可与有机磷类复配使用)或剂型冲突(乳油与粉剂需按顺序添加)。
3、增效减抗。优先选择能延缓抗药性的组合(如嘧菌酯与苯醚甲环唑交替轮换使用)。
具体如下:
1、具有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复配使用,可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
2、具有不同毒杀作用如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方式的杀虫剂和保护、治疗、内吸等作用方式的杀菌剂复配使用,可互相补充,增强防治效果。
3、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复配使用可以更彻底地杀灭害虫。
4、具有速效性和长效性农药复配使用,可在施药后迅速见效并保持持久长效的防治效果。
5、与增效剂复配使用。增效剂虽对病虫无直接毒杀作用,但与农药复配使用能有效提高防治效果。
6、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复配使用,防控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可以减少喷药次数和工作量。
二、农药复配使用顺序
1、遵循复配顺序。在复配使用叶面肥与农药时,应遵循微肥、水溶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乳油的顺序,每加入一种成分后充分搅拌,确保均匀混合。
2、严格二次稀释。复配使用农药肥料产品必须进行二次稀释。按照复配使用顺序,先将第一种复配使用产品在塑料瓶、桶或盆中预先稀释并充分搅拌混匀,再倒入喷雾器。接着将剩余的复配使用产品农药以此类推,每种药剂分别稀释后再倒入喷雾器搅拌混合均匀,搅拌时间3—5分钟,防止混合不均匀,影响喷雾效果。
三、农药复配使用应该注意的问题
1、物理性状变化。复配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
2、发生化学反应。复配前应进行小型预实验,观察是否会出现沉淀、气泡、絮状物、变色等现象,如果出现则不得复配。
3、现配现用。复配使用药液应立即使用,存放不宜超过4小时,避免缓慢产生化学反应而降低药效,影响防控效果。
4、发现药效抵消作用。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复配使用会灭活有益菌。
5、毒性叠加增强。有机磷类与氨基甲酸酯类复配使用可能导致神经毒性增强。
6、除草剂慎重复配。除草剂慎重与其它杀虫剂、杀菌剂等药剂复配使用,防止发生药害危害。
7、注意复配使用产品种类。农药复配最多不宜超过3种,这是基于科学合理性和安全性考虑,部分如除草剂、种子处理剂等特殊制剂可放宽至3种有效成分,加上复配使用叶面肥1—2种,适宜复配使用产品种类在5种左右,防止无限制种类的复配使用,以及不必要的药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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