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复合肥料、聚乙烯(PE)管材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5年,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复合肥料、聚乙烯(PE)管材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复合肥料、聚乙烯(PE)管材、聚氯乙烯(PVC-U)管材、聚氯乙烯管材、聚丙烯(PP-R)管材、氮肥等6种产品。共抽查48批次产品,其中生产企业9家21批次、销售企业19家27批次,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复合肥料1批次(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复合肥料。在临渭、高新、富平、华州、澄城、合阳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6家生产企业9批次产品、销售企业18家2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不合格项为有效磷、总养分和氯离子。
(二)氮肥。在高新、华州地区生产领域抽查2家生产企业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聚乙烯(PE)管材。在富平、高新、蒲城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家生产企业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聚氯乙烯(PVC-U)管材。在蒲城、高新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家生产企业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五)聚丙烯(PP-R)管材。在富平、高新地区生产领域抽查2家企业生产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六)聚氯乙烯管材。在临渭地区销售领域抽查1家销售企业销售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2025年复合肥料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