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564家生产单位的606批次产品、792家销售单位的871批次产品、6家平台94家销售单位的101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4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复肥16批、氮肥2批次、泵1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4批次、摩托车乘员头盔12批次、运动头盔1批次、车用乙醇汽油10批次、车用柴油16批次、检查井盖1批次、防火玻璃4批次、餐具洗涤剂5批次、复合膜袋1批次、非复合膜袋1批次、月饼包装5批次、日用陶瓷餐饮具15批次(见附件)。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往年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10家,10家企业产品全部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复肥。共抽查218批次产品,其中在商丘市、焦作市、南阳市、平顶山市等15个地市91家销售单位抽查104批次产品,在商丘市、驻马店市、南阳市、开封市等15个地市105家生产单位抽查114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氯离子不合格、3批次产品氧化钾不合格、3批次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2批次产品总养分不合格、2批次产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总氮不合格。
(二)氮肥。共抽查18批次产品,其中在商丘市、新乡市、安阳市、鹤壁市等8个地市11家销售单位抽查11批次产品,在新乡市、安阳市、开封市、漯河市等6个地市7家生产单位抽查7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氮不合格、1批次产品包装标识不合格、1批次产品硫不合格、1批次产品游离酸含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氟化物不合格。
(三)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共抽查12批次产品,其中在商丘市、新乡市、开封市、许昌市等5个地市9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在济源市2家生产单位抽查2批次产品,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